突發的疫情,給中美之間的綠卡持有者造成了相當大的麻煩,很多綠卡持有者在想:如果我現在不去美國,超過180天未登陸美國,綠卡是否會有麻煩?
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首先我們得清楚,坊間所說的離開美國不能超過180天,并非美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。綠卡持有者,如果沒有辦理回美證的前提下不能離境超過一年。
通常,超過半年會引起移民官的注意,會被加強審查,但并非不可以。更何況,新冠疫情是突發的特殊狀況,航班旅行都不正常,移民官應該會徇情處理。所以,并非一定非得趕著疫情回美國。
美國官方對于“持有美國綠卡疫情期間超過180天未登陸美國”這情況的說法 共分為四種人:
1. 美國人:不存在上述問題
2. 美國永久居民:分三種情況
離境時間0天—180天之間:入境不需要經過經過移民審查可直接進入美國。
離境180天—1年之間:需要同非移民一樣接受移民審查。
離境超過1年:
①在美期間申請I-131回美證,有效期2年,有效期屆滿前登陸美國;
②回美前準備不能按時回美的證據,申請SB-1簽證。
3. 美國非移民簽證持有者:一般需要一個Admission程序允許入境
4. 非法移民:八仙過海、各顯神通。
回到主題,下面瑞誠出國小編就只說離境超過180天不到1年的這一類。
我們進入到美國誰來查?都知道是國土安全部下的執法機構CBP也就是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,我們首先看一下CBP對于這個問題的解釋如下圖:
CBP的解釋是永久居民離開美國超過180天的移民需要接受新的移民檢查程序,并未提及到注銷綠卡或認為你放棄了綠卡。
查詢移民和國籍法INA 101、美國法典8 U.S.C.1101中(a)(13)(C)(ii)條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如下圖:
美國法典上的解釋基本與上面解釋一致,離境超過180天需要經過移民審查就是跟其他非移民簽證入境一樣了
從法律上講邊境官員并不能因為你離境超過180天而依靠美國移民法注銷你的綠卡。
移民局的解釋如下圖:
移民局的解釋略有不同,大致意思如果你離境超過1年或者不到1年而被認定沒有長期定居美國的意愿也可能會被注銷,但移民局比較講究,后面有補充,如果你離境不到1年,但是你和美國有一些紐帶比如你在美國有資產,有企業經營、者有工作、有家庭,能證明你和美國有很強的關聯也可以視為你有意愿長居在美國的,或者在國內就醫(比較常用)、照顧老人、疫情情況特殊,封城、隔離,航司取消多個航班無法定期返美,都是正當理由,但需要準備好證明。
所以沒有明確法案要求你離境不能超過180天,但是被認定為無定居美國意向者在入關時就要看CBP的自由裁量權,移民官員雖然是自由裁量權,但決定不能是武斷的毫無理由的,合理解釋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問題,如沒收你的綠卡可以到移民法庭上訴,關于登陸問題的案子還是比較簡單。建議不需要太過擔心,當下疫情嚴重這個理由比較充分。